法官鄧振球、何信慶、胡文傑、李英勇、吳燦法官捏造假造證詞製造冤案冤獄(台灣壹週刊)
荒唐法官賽跑車,冤案人民坐牢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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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的最高法院鄧振球法官曾延押扁珍並將其判刑20年有期徒刑,遭網民指控為「殺扁大將」,鄧即使在法界平步青雲、一路升官發財,仍長年遭質疑審判品質堪慮,「真適合任職最高法院嗎?」 鄧以「訴外裁判」、「漏判」、「突襲裁判」、「量刑失衡」、「主刑輕重顛倒」、「分割審查證據」等違誤最為離譜,相關荒謬判決批判罄竹難書
何信慶法官是曾遭媒體踢爆花4年6百萬公帑暢遊日、韓的成員,及曾以恐龍見解裁定使遭公懲會處以撤職,曾被收押的前台北地院法官許聰元開脫貪瀆罪嫌,案經纏訟16年之久,最後全案竟以「上訴逾期」定讞,此案合計全國納稅義務人民要反支付給許聰元法官高達570多萬元生活費、及38萬五千元的冤獄賠償費,給許聰元前法官作為全案貼補之用,縱令社會大眾譴責仍無法嚴厲制裁,一度令全台人民搖頭大嘆
李英勇法官在台灣更素有”英勇恐龍事蹟”罵名,以認定3歲女童願意被性侵要求二審重新考量惡狼吳進義適用輕罪「與未滿14歲男女性交罪」的可能性造成全國譁然,法官李英勇與邵燕玲、李伯道、孫增同、施俊堯法官竟指無法證明性侵惡狼吳進義違反3歲女童意願而性侵,被認定「分明是別人的小孩死不完」,對於民進黨的批評,李英勇還直接頂嘴: 「對外界關感與批評不予置評」。綠營人士更肉搜出判李慶安雙重國藉詐騙案無罪的竟也是性侵女童案恐龍法官李英勇與另外陪席白光華、崔玲琦法官,民進黨法律專業人士直呼「司法已死」,李英勇法官雖然屢遭痛批「無同理心」、「太扯」,對於離譜判決之質疑依然同樣”英勇不予理會”,照樣升官發財,穩坐最高法院辦事皇位。
對照105年11月30日本報刊有特定協會批國家元首蔡英文總統闡述「有錢判生、無錢判死」是判台灣司法死刑。然而全台2300萬人民可能都同樣想講一句話: 「盼司法死刑的不是蔡英文總統, 而是…這些…無良….司法敗類們」。特定協會形同上演找丐幫幫主來問為什麼天下都是乞丐的200年前舊戲碼,而不知自問,無怪乎沒人看得下去。甫遭收押的彰檢檢察官蔡曉崙嫖16歲幼齒少女,還在多個炮兵團冰庫「呷好到相報」以自稱”小輪子蔡律師”熱心媒介少女賣淫多次,以及在法院上班時間召妓的法官楊炳禎難道不是司法之恥?
吳燦法官則是曾遭當事人血淚控訴: 「開庭結束當時筆錄有錯誤要當庭立即更正竟然遭法官吳燦拒絕,吳燦問案態度不佳、先入為主、打斷聲請人之陳述而有偏頗」。
胡文傑法官的前案紀錄是鄭性澤15年冤案紀事人生的參與者,鄭性澤一度遭法官胡文傑駁回再審聲請,鄭性澤差一點如江國慶一樣被槍斃到死(101年度聲再更字第1號裁定),當時還以媒體沒在關切冤獄,冤案源源不絕震驚全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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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曾淑娟、廣于霙法官、曹惠玲法官偷襲出擊、突襲裁判、踐踏訴訟防禦權
鄭水銓法官與劉異海檢察官聯手圍毆猛K律師與證人
潘長生法官、鄭水銓、陳明偉法官扭曲證詞、造假、捏造、編造不實判決文
法官判決抄襲複製不閱聞卷證比醫生開刀不看片子開錯腳更泯滅人性
披羊皮的台灣司法狼、踩不死的司法蟑螂
過街老鼠人人打,全民撼動司法蟲
冤獄冤案無數、監獄人滿為患,台灣最奇特的風景
9成冤錯假案,1成重大極刑案,百行百業最後名
有罪推定、罪疑為重是慣例
案案司保卡,人人督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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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冤、屈辱、連城訣
本案蒙受司法冤案迫害的受害者就是遭法官鄧振球、何信慶、胡文傑、李英勇、吳燦法官用捏造假造證人證詞方式,以不實登載判決公文書之手段枉法裁判,竟反將案件受害者推入黑牢冤獄,”現代版連城訣”,蒙冤、屈辱、種種司法無恥無情的醜惡嘴臉盡相暴露。甲先生血淚泣訴因某日早上上班略為遲到,其同事乙小姐急著要甲先生進入公司處理公務,在公司不遠處找了個前後已停有他車的路邊停車位,乙小姐於是站在右後方引導甲先生趕快安全停好像新車一樣的轎車,甲先生好快進公司處理客戶業務,停好車乙小姐表示「沒問題」、「可以了」就和甲先生立即進入公司開始上班。孰知下了班甲先生去拿車時竟發現車子不見了、被拖吊走了,才發現早上匆忙中沒注意看到地上標線有停車時段限制,是為了另一側的小學放學時可以清空車輛以利家長接送。甲先生無奈立即到拖吊場欲取車時,竟發現自己車子的右後方出現了幾大片及十數條鈑金烤漆的嚴重損傷,甲先生滿腹委屈立即報警及至地檢署申告以保全路邊及拖吊場相關錄影畫面。3個月後檢方開庭回報已經主動將拖吊業者丙先生列為被告了,另一位拖吊人員丁先生則自承是警員、非拖吊業者而沒有被列為被告,檢方表示路邊及拖吊場相關錄影畫面全部不見了,拖吊時的行車紀錄器則模糊到車牌都看不清楚,無法明確看出特定的嫌犯與犯行,甲先生瞠目結舌、極度悲憤,心想當天都立即完成所有保全程序了,畫面竟還能全都不見,真是不公不義,儘管冤屈不已,然檢方都表示無法追查下去了,也只好就當庭撤告不起訴處分。
這時被告丙先生一知道未遭追訴,立即找拖吊共同行為人、當初的可能共犯丁先生當證人,一起向法院對甲先生提出誣告,一起表示其拖吊作業之前車子就全身都是損傷,尤其以到處都是黃、灰色的潑漆、塗漆、補漆、補膠及右後方嚴重損傷狀況最為特殊,所以令其印象深刻而記得很清楚。
檢方誤判濫訴冤案生
丙先生向檢方要求對甲先生索討高額金錢賠償及慰撫金,檢方發現本案警方於事後拖吊場的照片,車子右後方疑似有黃、灰色的潑漆、塗漆、補漆、補膠及數處損傷的特殊狀況,而調閱相關紀錄發現甲先生之前2年有遭他人毀損車輛的3次報案紀錄,其中一次的照片疑似與本案的車輛損傷一樣,於是在拖吊事件後4個月竟迅疾以因不明原因車損之誣告起訴甲先生。
甲先生身為被害者還被起訴情緒激動,過去不同行為態樣的3次遭他人毀損車輛事件都讓檢方以嫌犯不承認、錄影畫面太模糊、沒有監視器、監視畫面不見了、錄影畫面太遠犯行不明確等理由結案,本來就只能冤屈往肚裡吞、只能含淚接受,儘管法律無法伸張公義,也從未有私刑伺候、買兇報復等想法,所謂尊重司法也就是只能事情過去就忘了,不料如今竟然遭遇不公不義、毫無人性誣陷,甲先生屢次遭受受害經驗的堆疊反被誣成誣告者,儼然現代版連城訣,受害者反而要被抓起來關,打到黑牢冤獄。
法官曾淑娟、廣于霙法官、曹惠玲法官偷襲出擊、突襲裁判、踐踏訴訟防禦權
浪費當事人一個審級的機會
乙小姐知此種冤情,第一時間反應是台灣司法果然很黑,這裡面一定都是魔神小人,怎麼受害者反而被起訴遭受冤錯假案,不要沾惹這些那麼黑的小人,對甲先生表示: 「你不是之前被毀損都有修車廠記錄,修到跟新車一樣,你去調修車紀錄及其他看過你早就完整修好車的證人就可以了」。地方法院法官開庭時甲先生找了修車廠老闆戊先生及案發前5天看過車輛的目擊證人己先生出庭證言,證人經檢方反覆不斷詰問及猛攻,確認車子的確早經過修理完整跟新車一樣。一度甲先生要求要看起訴的證據時,檢方竟然還直接當庭嗆聲: 「你是被告,還那麼多話」,令甲先生感覺彷彿坐時空機回到了清朝。甲先生堅定要求法官無罪判決後,詎料法官曾淑娟、廣于霙、曹惠玲法官竟大打檢方一巴掌、天外飛來一筆,於判決文法官自己反駁檢方表示本案車損仍有可能是案發前5日至案發當日已先遭毀損的,與拖吊人員無關,法官廣于霙、曾淑娟、曹惠玲法官審理結束才跳過檢方最後在判決中驟然偷襲出擊甲先生、突襲裁判、踐踏甲先生訴訟防禦權,判決甲先生有誣告。檢察官起訴要旨是2年前的舊損傷,地院法官曾淑娟、法官廣于霙、曹惠玲發現判不了罪,竟然自己發明車損的時間是5日內甲先生自己弄的新損傷,且浪費當事人一個審級的時間、利益與機會。甲先生蒙受此冤錯假案十分震驚,有如228及白色恐怖之恐懼,只得拜託乙小姐於上訴2審時務必到庭證明當日引導停好車後右後方根本完整、沒有任何損傷,完全沒有丙、丁共同栽贓所言車子全身都是損傷,到處都是黃、灰色的潑漆、塗漆、補漆、補膠及右後方嚴重損傷等所謂的特殊狀況。
鄭水銓法官與劉異海檢察官聯手圍毆猛K律師與證人
乙小姐雖然也是一再推遲,無奈人命關天、冤案黑牢折壽,還是出庭作證了。2審法官鄭水銓與檢察官劉異海竟聯手圍毆、猛K證人乙小姐與甲先生之辯護律師庚小姐,當詢問完基本資料,庚小姐想開始切入本案重要疑點: 訊問車輛駛入停車格時右後方原本是否有車損時,劉異海檢察官聯手鄭水銓法官接連近10次提出異議,抗議庚小姐有誘導,一再當庭裁定庚小姐不能直接問疑點,庚小姐遭劉異海檢察官、鄭水銓法官聯手猛K、猛電到幾乎不敢說話、眼眶泛紅,只能以十分迂迴的命題方式間接詢問乙小姐: 「當時視線所及,看到甚麼」、「有無看到特殊狀況」、「外觀有無特殊狀況」,乙小姐在陸續回答: 「視線看到右後方,整個車子就是完整的、白色的、沒有看到有其他狀況、就正常、沒有看到右後車有特殊狀況,就是單純引導停車,外觀沒有看到甚麼特殊的狀況,車子完整沒有任何損傷」 這幾句話時,乙小姐一再遭受劉異海檢察官聯手鄭水銓法官不斷恫嚇、威脅、干擾、搗亂,鄭水銓法官配合劉異海檢察官竟揚言要將乙小姐先直接移送7年偽證罪,還一再以檢察官、法官都是開賽、跑車的很有經驗,一直恫嚇乙小姐所講引導停車狀況有所不實,要先辦偽證罪,嚇得乙小姐連連說: 「沒開過賽、跑車,你們說的東西我不知道」,就是一副甲先生、乙小姐要會開賽跑車的陳述才可以及格、才不是偽證、不是誣告,這些「司法官的賽、跑車經驗」根本與本案事項無關,鄭水銓、劉異海竟拿乙小姐其人生未親身經歷賽跑車經驗的事項來猛K及恫嚇之,如果交代得與開賽跑車不一樣的情形就是偽證、就是誣告,就要通通一起抓起來辦。鄭水銓、劉異海更聯手圍毆乙小姐一審為什麼不第一時間出來作證,是不是「甲先生平常做人太差?」嚇到乙小姐連忙回答: 「怎麼會呢」,這都是對乙小姐抽象不明確之詰問,對乙小姐行與本案事項無關之詰問、及以假設性事項或無證據支持之事項詰問證人,但鄭水銓法官、劉異海檢察官絲毫不以為意,還趁機侮辱甲先生「平常是不是做人太差?」一頓。鄭水銓、劉異海最後還一度質疑乙小姐: 「怎麼會等在停車格,怎麼不是等在另一側的小學門口,乙小姐很不合常理」,令乙小姐摸不清頭腦,一直聽不懂鄭水銓到底再問甚麼,不是一開始就證言說了停好車是快點進另一側不同方向的公司上班,乙小姐不明白到底等在另一側的小學門口幹甚麼? 甲、乙又不是要去小學接送小孩,鄭水銓、劉異海一再以不正之方法不合法誘導,以抽象不明確之詰問或重複詰問想要欺詐、去釣出證人講出不一致口供,以假設性事項不斷質疑乙小姐所說的證詞,有一半時間乙小姐根本被嚇到詞不達意、無法理解鄭、劉到底要問甚麼。
鄭、劉甚至還要求乙小姐回答在車內而看不到的甲先生在車內做哪些動作之推測性評論,檢察官劉異海也從頭到尾言辭喝厲、大聲咆哮多所有之,乙小姐最後被恫嚇到不敢出聲、幾度哽咽。連擁有緘默權的甲先生也一度遭鄭水銓法官強硬要求: 「說說乙小姐在右後方看到些甚麼?」,這種要求甲陳述、推測未親身經歷乙小姐所目睹事項之詰問,令當事人十分傻眼困惑。
潘長生法官、鄭水銓、陳明偉法官扭曲證詞、造假、捏造、編造不實判決文
經歷槍砲般震撼洗禮,乙小姐並沒能拯救到冤錯假案,2審法官潘長生、鄭水銓、陳明偉法官判決文竟然出現乙小姐「完全沒有看到車子的狀況」這種與證人錄音全然不同的造假、捏造、編造、偽造文字,而「視線看到右後方,整個車子就是完整的、白色的、沒有看到有其他狀況、就正常、沒有看到右後車有特殊狀況,就是單純引導停車,外觀沒有看到甚麼特殊的狀況,車子完整沒有任何損傷」之真實證詞一個字都沒有出現,無怪乎看到判決文者不停嘆息道: 「這就是要乎你死」。
其中潘長生法官過去更是在職棒假球案因輕判陳致遠、張誌家被球迷罵翻,遭嘲諷「判那麼輕,法官是在鼓勵打假球」。法官潘長生也曾參與犯過嚴重割裂審查離譜誤判的致命前案紀錄。
要命的是台灣冤獄冤案越多的司法官常常升官發財就越快。法官鄭水銓一結束此案沒多久就直升機3級跳直升最高院辦事。鄉民亦一度盛傳馬英九一無罪,審判長馬上就會高升高院。
台灣司法判決文造假與台大教授、多間國立大學教授論文造假、圖片P過、圖片重拍供不同論文使用之惡行惡狀多有異曲同工。
法官鄧振球、何信慶、胡文傑、李英勇、吳燦法官複製、貼上、照抄不實之扭曲證述
甲先生含冤夏雪乃悲憤再上訴3審竟遭最高法院法官鄧振球、何信慶、胡文傑、李英勇、吳燦法官複製、貼上、照抄同樣捏造假造的判決文屠殺掉。最高法院法官連錯都還編出一堆堂皇理由,以添加、堆疊受害者甲先生被害之紀錄反將受害者駁回,跟威權統治時代228與白色恐怖的受害者如果再叫遭受迫害就把你抓起來關如出一轍,有知名律師忿忿不平表示又不是連續再犯的殺人強盜等加害者,以過去推測未來加害事件本來就嚴重悖逆無罪推定,何況本案是受害者的多次過去受害紀錄? 台灣司法一再重蹈228與白色恐怖的迫害,受害者永遠脫離不了免於恐懼的日子。
法官判決抄襲複製不閱聞卷證比醫生開刀不看片子開錯腳更泯滅人性
司法官判決引述文字竟然不依實際開庭錄音之證詞,如同醫生開刀可以不依片子、不看片子把好好的腳割掉,卻留下壞的腳嗎? 醫生開刀可以不依片子、不看片子把正常腎臟挖掉,卻留下壞掉的腎臟嗎? 那與中國硬摘活人器官、嚴重戕害人權何異? 法官鄧振球、何信慶、胡文傑、李英勇、吳燦法官判決文引用可以不依開庭錄音自己造假、捏造、編造、偽造證人證詞,再一次一次反覆複製、貼上嗎? 改不了的司法鬼混、敬業態度不足、法官助理捉刀、甚至根本誤以為是、對審判違誤漸毫無感覺、臉皮厚到子彈都打不穿,都是品質低落、離譜論證的司法淵藪。
披羊皮的台灣司法狼、踩不死的司法蟑螂
在台灣幾乎每個當事人都曾遇到「披著羊皮的司法狼」,合法、合理的上訴理由而判決文字卻隻字不提的組織化的群體不負責任,全部被不肖司法官刻意視而不見、完全隱藏起來。不在判決書交代是司法官常年訓練的擅長伎倆,更可惡者常有筆錄與判決引述之文字竟與出庭當事人之陳述意思完全相反,當事人稍不注意或不知調取開庭影音,或聲請調取開庭影音卻硬生生遭法官拒絕時,常常就被萬惡司法人員偷襲而含冤關入冤獄黑牢,法官就踏在冤魂上一路升官發財、拉高基期底薪、終生職再領18%,再以超過90%的所得替代率、幾乎每月快20萬全薪,退休甚麼事都不用做躺著終生領到老、領到死,難怪法官、檢察官都跟航空公司富二代一樣可以開賽、跑車。司法相關專業報紙因此常有製造冤獄冤案的司法官升官發財就越快、越快當庭長、院長的專業報導,真是一官功成萬骨枯,屠殺冤魂無數。想要開除司法冗員、汰除心術不正之司法人員根據目前分析研究是「稀少到罕古」,有「踩不死的司法蟑螂」之戲稱。
過街老鼠人人打,全民撼動司法蟲
此冤案目前正由立法院尤美女委員及段宜康委員就司法改革、司法不公、冤錯假案之通案調卷證與司法院研究,冤案冤獄平反協會與民間司改會也著手司法救濟途徑,視司法改革為施政首務的蔡英文總統亦接獲冤屈陳情。
資深律師分析法官登載不實公文判決書可處7年有期徒刑,若因之而枉法裁判者可再處7年有期徒刑,並 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法官評鑑、檢察官評鑑、監察院,最重可撤職。然內行的法律人都會私下告知像這種鬼混怠職法官都是小鼻子小眼睛記恨,利用獨立審判給你死,你只要得罪、或指摘違法或指出程序有問題,就被認為公然挑戰他們的審判權,判決都會很不利。惟有給與人民一個健全的司保制度,還權於民,人人得以刻刻使用與監督司法,也就是「過街的老鼠人人出來喊打」,方能以全民之力撼動僵死的司法蟲害。
冤獄冤案無數、監獄人滿為患,台灣最奇特的風景
台灣社會對司法觀感永遠是「別人的小孩死不完」、「 寧願相信算命、賭博的也不相信法官」、「司法是初一十五的月亮不一樣」、「有錢判生、無錢槍斃死」、「疏懶、濫權、關說、收賄、趕程序」、「貪、淫、色、A錢、黑錢」,,冤獄冤案之無數流傳從未曾停息,監獄人滿為患,即使房市沉淪、營建業接連倒閉,監獄卻是一直蓋不完、蓋不停,冤氣沖天、臭不可聞,常佔台灣獨冠全球的最奇特風景。連算命仙都不免道:「如果製造一個冤錯假案要打到18層地獄,閻羅王一倒帶,陰間監獄內也是關滿無良司法官人滿為患,地獄蓋到地下180層都不夠用」。
8、9成冤錯假案,1成重大極刑案,百行百業最後名
有最高法院任職近20年退休的法官慨嘆以往最高院駁回率約50%,現在已經高達91%,剩下發回一再更審的9-10%則反是明確、少爭議的重大死殺、強盜重傷案,卻只為了要不要判死刑一再來來回回不願定讞,重大刑犯一再給予機會發回不斷更審,無辜人民百姓卻直接踐踏、直接有罪定讞,簡單分類就是8、9成冤錯假案,1成重大刑案。三審棄守常招致枉縱,難怪哀鴻遍野、屠殺無數、冤案蔓延,導致司法官遭評選為百行百業最後一名,冤案及民眾不滿意率長年高出80%。人民難免會奢求想哪一天會有”法德”的司法官永遠關掉最高法院的全部冷氣像總統一樣”下鄉”來為民服務?
有罪推定、罪疑為重是慣例
有法學教授指出歐美司法法治民主史有3000-5000年者,有200-300年者,至今依然仍多有跌跌撞撞,而台灣脫離專制獨裁威權不過20-30年,甚至直言台灣根本還沒有走入所謂民主法治時代的司法,就算有也不到20年,研究民主法治史的學者常揶揄在台灣無罪推定、罪疑為輕只是原則,有罪推定、罪疑為重卻是判例,有這種法院陋習,一般民眾當然長嘆「台灣有司法這個東西嗎?」
案案司保卡,人人督司法
健保雖非全球首創,然20年來政績有目共睹,除各國爭相模仿參照、增加國際能見度外,即使財務再辛苦,全台人民也人人知道「健保不能廢,醫護不能倒」。在一步到位的國際競爭中,莫連司法人權都要在將來輸了中國。想超英、趕美、凌中,「案案司保卡,人人督司法」是許多民眾想要突破藏污納垢開始有的思維,
人人手上一張司保卡自守督人,比起權利、資源、金錢、預算、官位全部集中單單數位司改委員,甚至衍生出如台大及學術學閥壟斷所有錢、權、位卻研究、論文盡是假造、抄襲、重P、買賣,全民的監督力量似乎強大多了,也比漫談司法改革卻一直空中樓閣、海市蜃樓更切合實際,以司保制度落實全民使用善用司法之知能而不再恐懼,進而人人共同監督、改革司法,期終能實際落實憲法賦予人民請願訴願訴訟之人權,保障人民免於司法冤獄、冤案、惡害之恐懼的自由,一如歷年來之台灣的健保制度,豈不如是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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